2017年9月18日
广东省规管散装食品经营销售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已由2017年9月1 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明确所有无预先定量包装、需计量销售的散装食品,包括无包装的食品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含有散装食品销售或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经营场所、成品存放、设备设施、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等列明相关要求。
有关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已由2017年9月1 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明确所有无预先定量包装、需计量销售的散装食品,包括无包装的食品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含有散装食品销售或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经营场所、成品存放、设备设施、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等列明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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