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
广东缩短开办企业时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同广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印发关于缩短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希望在2018年年底前,将广东省开办企业时间整体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全面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有关措施包括:
- 建立开办企业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建立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实现全流程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
- 推行「一窗受理」系统,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刻章、申领发票「并行办理」。
- 优化企业设立登记服务。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目标是工商部门收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 严格落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章制作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等。
- 优化新设企业申领发票服务。
有关详情,请参考以下网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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