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
税务总局公布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规定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以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内容包括:
-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 中国公民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则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 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须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须出示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须出示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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